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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國際化水平 增強中關村的全球影響力

日期:2014-10-28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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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2009年批復同意建設中關村(000931,股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要求把中關村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相應的制度保障,整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

  提高國際化水平是中關村轉型升級的需要

  北京是 我國科教智力資源最密集的區域,中關村已成為全國的科技孵化器和技術轉移擴散中心,對國內外發揮了重要的輻射帶動作用。目前,中關村擁有國家級科技企業孵 化器30個,國家級大學科技園14個,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數量占全國 1/5。截至2012年底,中關村創業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7000多家,在孵企業超過5000家。2013年,中關村及北京市輸出技術合同成交額 2851億元人民幣,占全國的38.2%,近80%流向北京以外地區。在中關村孵化和培育的大批創新創業企業中,除少數附加值高的企業留在本地發展壯大 外,許多“畢業”企業遷往外地發展。截至2013年底,中關村企業在京外地區設立分支機構9191家。2012年,中關村的上市公司實現合并報表營業收入 1.3萬億元人民幣,其中在京外實現的收入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占合并收入的75.4%。

  但目前中關村還主要以孵化國內技術成果為 主,在吸引國外創新資源方面主要是跨國公司設置研究機構利用國內優質創新要素為自己服務,以及少數留學歸國人員創辦企業。與國際領先的創新中心相比,中關 村匯聚吸引國外創新要素不足。2013年,中關村留學歸國人員和外籍從業人員約3萬人,占從業人員比重為 1.6%,目前尚無國外人士在中關村創業。美國硅谷地區約四成的人口出生在國外。2013年,中關村匯聚的創業投資總金額約133.14億元人民幣,而硅谷約為740億元人民幣。

  為了更好地發揮中關村對全國的輻射帶動作用,將中關村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應進一步改革開放,吸引國際高端創新要素在中關村“安家落戶、生根開花”,對內引領國內創新,對外參與全球創新競爭。

  影響中關村吸引國際創新要素的主要問題是體制障礙

  目前,中關村在吸引匯聚國際創新要素方面存在諸多體制機制和政策障礙。

   1.外籍人才的長期簽證、創業受到嚴格管制。一是外籍人才簽證難。據統計,外籍人才辦理5年期的出入境簽證需蓋約60個章,審批周期超過6個月。辦理具 有長期居住權的“綠卡”更難,據估計, 目前全國享受“綠卡”待遇的外國人共6000多人,北京地區僅1000多人。因此,許多在海外定居的高層次人才難以回國創業。二是外籍人員創辦小型科技企 業也按外商投資管理,審批過程繁瑣。外籍人員在國內創業需經過外資企業設立審批、外資企業賬戶登記和外資企業財政登記等3個審批環節。僅設立外資企業這一 項審批,就需要個人和企業提供11項申請材料,審批程序比較復雜,時間較長。

  2.境外投資管制過嚴導致收購海外技術難。一方面,按照現行境外投資管理規定,國內企業到境外投資,無論規模大小、資金來源,均需經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的 雙重核準,一筆小額的技術收購投資也需長達數月的審批。另一方面,國內上市公司進行海外并購時,現行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業在起步階段就披露相關信息,且對 披露內容要求過于具體。而一些技術收購往往涉及商業秘密,過早詳細公布信息不利于企業談判。同時,若外方以技術入股,則按外商投資企業論處,需經過一系列 審批程序,因此,國內企業難以用股份收購境外技術或企業。這些障礙經常導致企業喪失投資機會。

  3.資本項目管制影響了創新創業的投資需 求。目前,我國對資本輸入輸出進行管制,也影響了境外機構對創新創業的投資。其一,國內科技型企業利用境外資本較難。企業如果在境外融資,外匯資本金到賬 后只有在發生境內實際用途時才能分期分批結匯,否則只能以備用金方式小量結匯。而許多科技型企業較少大批量采購,小額開支較多,需頻繁辦理結匯,用匯不 便。其二,海外風險投資“一進一出”更難,影響其投資積極性。因此,一些外國風險投資支持的創新型企業往往轉道國外上市,國內未能分享到企業成長的價值。 如,中關村境外上市公司84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37%。

  開展開放改革試點,建設國際化科技創新中心

  要建設具有全球 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中關村不僅要能夠吸引國內創新要素,還應吸引國外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成為國際高端人才創新創業的“棲息地”。建議在中關 村開展創新創業環境與國際接軌的試點,加快集聚和整合利用全球高端創新資源,將其建成國際化的科技創新中心。

  1.放松外籍高端創業人才 辦理簽證和綠卡的管制,集聚更多國際人才來中關村創新創業。簡化外籍人員在中關村創辦科技型企業的審批流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商務部門對外商投資的事 前審批制調整為事后備案制。對在中關村創業的外籍人員實行“國民待遇”,適用中關村示范區企業登記辦法中的各項規定,聚集更多的國內外高端人才來中關村創 新創業。

  2.放松對收購海外技術的管制,提高獲取國際先進技術的便利性。實際上,中國企業在收購外國企業時,經常受到外國政府的嚴格審查,因此,應簡化企業建立海外研發機構、收購技術等技術性投資的核準程序。

  3.開展中小型科技企業和創投機 構的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改善融資環境。重點針對國內企業使用境外風險投資以及境外人員在中關村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活動,放松結匯限制。同時, 強化事中和事后監管。為了支持境外創業投資機構在中關村的設立和發展,簡化從事早期天使投資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的結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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