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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除毒瘤,還需凈化土壤--代表委員剖析足壇反腐

2012-03-13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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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今年2月楊一民、陸俊等足球腐敗案首批被告人被一審宣判,兩年前在中國足壇掀起的反腐風暴取得階段性勝利。然而,凈化足壇依然任重而道遠。如何杜絕足壇腐敗?僅僅依靠司法的力量能否徹底鏟除體壇腐敗現象?今年“兩會”,代表委員紛紛獻策,踴躍支招。

    足壇腐敗案是對全社會的警示

    從已公開的案情中可以發現,從球員到裁判,從足協官員到俱樂部投資人,幾乎足球行業各個領域都有人牽涉其中。

    國際象棋前世界冠軍謝軍委員表示,足壇腐敗案件涉及面之廣、人數之多令人震驚,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當前社會人們整體道德水準有所下降。

    北京奧運城市發展促進會副會長蔣效愚委員亦有同感,他說:“體育不是一塊凈土,足壇出現‘假賭黑’現象不偶然,也不奇怪,是與當前社會誠信缺失、道德滑坡的大環境有關的。”

    蔣效愚委員表示,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首先要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足壇反腐掃黑是我們國家逐步邁向法治化的體現,有利于社會誠信和道德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鼎業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智慧也對記者表示,有問題的不僅僅是中國足球,各行各業都或多或少存在腐敗,足壇反腐力度之大,不僅對足球界,對體育界乃至整個社會都是一次很好的警示與震懾。

    司法、輿論監督必不可少

    足球腐敗案發后,有中國足協工作人員反映,多年來對足協領導干部的監督、檢查基本上形同虛設,并且足協“一言堂”現象嚴重,一些重大事情不經集體商量,領導自己就拍板決定了。

    “權力過分集中,難免會導致腐敗,”河北省體育局副局長楊靜之委員表示,從足球腐敗案以及其他領域的眾多腐敗案件可以看出,權力高度集中、缺乏有效監督是職務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必須將權力行使置于陽光之下接受監督,讓一切公職行為公開透明。

    許智慧代表說,制度是預防腐敗的最好武器,除了要加大懲處腐敗分子的力度,更應該著重在加強教育和建立制度上下功夫。“反腐敗重在預防,出了事(司法機關)再介入就晚了,”她說,中國足球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一個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讓司法介入成為常態,從而使司法的威懾力長期存在。

    蔣效愚委員也認為,光靠足協內部的自我監督遠遠不夠,必須形成社會輿論監督、行政監管、協會自律和司法監督相結合的綜合監督體系。

    體制不改,腐敗難除

    “體制不改,腐敗難除,”楊靜之委員指出,中國足球系列腐敗案的根源在于其“管辦不分”、“官商一體”的體制弊端。因此,司法懲處只是治標,對足球管理體制進行深層次改革,才是治本之策。

    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王鈞委員也認為,中國足球要脫胎換骨、走向新生,光靠司法、輿論等外部力量的監督是不夠的,關鍵還在于逐步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符合現代職業化足球運作規律的管理體制和機制。

    今年2月,中國足協推出《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管辦分離改革方案(試行)》。據介紹,通過此次改革,聯賽辦賽職能將從中國足協剝離,由中國足協下屬的職業聯賽理事會負責實施。同時,鑒于聯賽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社會公益性,辦賽與經營也必須分離,分別由不同職能的專業機構實施。

    盡管方案一出,“分離不夠徹底”、“換湯不換藥”等批評聲四起,但在崔大林委員看來,外界對于改革方案的細節“有爭議很正常”,重要的是足協已經邁出了改革第一步。他強調,任何改革都是一個長期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且指望管辦分離一下子解決中國足球的所有問題并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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