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財政部、科技部發布實施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今年1月,財政部、科技部又印發《財政部、科技部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全資及控股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方案的審批主體及程序等進行了補充規定。據北京市科委有關負責人透露,2010年,中關村示范區內已有350家單位參加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其中,央屬單位146家,市屬單位204家;40家市屬單位的激勵方案已獲批復。
一年時間內,作為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中最重要的一條,企業股權激勵試點進行得如何?
早在2006年1月,國務院國資委、科技部和北京市三方聯合發文,組織中關村的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和轉制科研院所開展股權激勵試點。從那時算起,股權激勵試點工作已在北京醞釀和實施了5年,一些試點的高新技術企業也陸續嘗到了甜頭,但距離期望的風潮涌動,仍有相當的距離。
北京市科委的負責人曾這樣概括股權激勵改革的目標:既要營造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激發技術人員開展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又要依法維護國有資產權益,促進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多位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正是這個“既要……又要……”的內在要求,剛好將大學和科研院所轉制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改革推入兩難境地,每邁出一小步,都步履遲緩。
京鵬的啟示
成立于1959年的北京市農業機械研究所,是一個典型的北京市級科研機構。而在北京市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范圍內,以高校和中央級科研院所構成的林林總總的科研團隊,以事業單位的形式,運行了半個世紀。
2000年,作為北京64家院所轉制試點之一,北京市農機所較早確定了“轉制——改制——上市”的改革路徑。這一年,北京市農機所全資控股的京鵬環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京鵬科技)成立,這是一個以溫室工程為主的現代農業裝備高新技術企業,她的前身是北京市農機所的一個課題組。這一年,京鵬科技從全國范圍內招聘和引進了一批技術人才,開始了市場化道路。包括現任所長田真,便是那時外聘而來。“有關系不在農機所的,有戶口不在北京的,再加上農機所原有的人員,匯集了來自五湖四海的農業機械科研人員。”田真說,這構成了京鵬科技的研發骨干團隊,從溫室大棚的產業化著手,開始了創業。
成長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穩定核心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非常關鍵。“發明在科技人員的腦子里,一旦技術人員跳槽,就連人帶項目都走了。”北京市新技術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濟朝曾這樣感慨,一項科研成果在它研發成功之后,距離產業化還有一段距離,而科研人員對此的積極性就不夠了。
這凸顯了股權激勵的重要作用。自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中、長期激勵是歐美等國家多數高新技術企業必然實施的一項策略。在人才流動頻率極高的當下,任何企業要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都會遵循此道,設計合適的股權激勵辦法。
一段時間,北京農機所出現了兩種機制共存的局面。北京農機所所長田真說:“當時的職工是分級的,研究所的是正式職工,我們是編外的。”維持事業單位屬性的農機所和市場化的京鵬科技,在同一個大院里,各自獨立運行。
隨時關注市場動態、注重將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金鵬科技,很快嘗到了市場化的好處。這些年輕的編外科技人員,經濟效益要遠好于研究所,但工資收入一段時間卻保持著與農機所職工相同的水平。有一年,為了爭取給創造了效益的骨干科技人員發獎金,京鵬科技的負責人和所里吵了架。
住房、子女教育、戶口……這些都是現實的問題,單純依靠農機所差額撥款的固定工資,難以維持科研隊伍的穩定。于是,京鵬科技逐步爭取到了收入上的差別化,逐漸拉開距離。但這引起了老科研人員的不滿,兩種分配體制的博弈逐漸激化。
2005年,在完成農機所所有職工的身份轉換后,京鵬科技率先實行了1:1的股權獎勵計劃,從全資國有到員工持股,京鵬科技開始邁出了重要一步。當時,京鵬科技的總資產規模已達七八千萬元,保證科研隊伍的穩定性十分必要。京鵬科技率先嘗試了讓骨干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權,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決策,這也開創了科研院所股權激勵改革的先河。
在報請北京市國資委審批后,股權激勵方案獲得通過。“剛實施時,我們自己的思想觀念都跟不上,有人說,好不容易賺了錢,為什么要入股,是要給我們戴個金手銬嗎?”北京市農業機械研究所所長田真說,“事實證明,股權激勵這件事我們做對了。”
2008年4月,京鵬科技在深圳交易所掛牌,成為我國設施農業裝備行業第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現在,科研團隊的穩定很大程度受益于那次股權激勵。技術骨干們沒有人愿意賣股份,也沒有人愿意離開。現在持股的職工,每股的成本相當于只有0.25元,而市場價已經漲到四五塊錢。
2009年,北京農機所的另一家企業——京鵬環宇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鵬畜牧)——也成為中關村實施股權激勵試點的14家企業之一。此時,中關村剛剛被批復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正在探索一套股權激勵的可行辦法。如: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份期權、分紅權、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北京市科委高校技術產業化處處長劉暉說,各試點單位還被鼓勵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其他操作性強、效果明顯的激勵方式。
所有制之結
如今,北京農機所也已改制為企業,作為大股東,控股京鵬科技、京鵬畜牧等二級公司,形成了較為清晰的產權關系。但這種情況,在中關村由大學和科研院所創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則并不多見。
北京市長城企業戰略研究所所長、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德祿說,中關村產權制度的矛盾和問題,嚴重束縛和阻礙了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僅中關村就有上千家高新技術企業存在著產權不清的問題。全國幾十萬家民營高科技企業,普遍面臨著產權問題的困擾。
而“產權”或說“所有制”,始終是中關村諸多企業難以擺脫的體制桎梏。諸多高校、科研院所控股的高新技術企業,解決不了關鍵技術人員和核心管理層的股權激勵,就難以激發創新力和創造力。
2月25日,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 新 示 范 區 發 展 規 劃 綱 要(2011-2020年)》的動員大會上,柳傳志說,“聯想當年如果沒有劉淇書記親自抓,用會議紀要代替具體的政策條款,解決了聯想的股權改造問題,聯想絕對不會有今天,但是,如果后來能把紀要變成政策細則,便于落實,那北京就絕不止今天一個聯想。”
事實上,聯想也確實成為了特例。相同背景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諸如清華紫光、科海為代表的諸多企業,其創始人均受困于企業的股權激勵,他們從無到有地創立了公司,卻難以獲得股權激勵,與財富無緣,這是與創業的巨大付出不相符的。
北京長城戰屢研究所所長王德祿說,股權激勵是創業者鼓勵研發人員投入的一種激勵方式,本來是創業者對公司參與者的激勵,在中關村變成了政府對創業者的激勵,是典型的政府對創業者的恩惠,與新經濟(310358,基金吧)要求的“創業者有其股”,而且“創業者要控其股”還有很大差距。而近些年,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延伸到大學、科研院所,延伸到科技成果上,就一步步捆住了科研人員的手腳。
讓創新者有其權
王德祿說,在股權激勵上,涉及到國有資本,通常審批起來非常復雜,觸碰很多政策底線,很難有推行效率。創業者要有其股且控其股,這是中關村需要繼續突破的政策藩籬。
作為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中最重要的一條,財政部和科技部的聯合文件,明確了中關村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的實施主體是中央級事業單位全資與控股企業。“我稱之為中國特色的股權激勵,以政府對創業者的激勵形式來體現。”北京長城企業戰略研究所的咨詢師王成剛說。圍繞所有制的收益權,始終是自主創新的主要障礙。科技發明人、創業高管層沒有獲得收益的可能,就缺乏將技術轉化為應用的動力。
財政部和科技部1月12日的補充規定,則對開展股權激勵的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打開了方便之門。在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中,對中關村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權形式獎勵個人的,加大了稅收優惠力度。這個政策針對的問題是,各類高新技術企業里的骨干科研人才或高管,獲得股權激勵后,按現行的所得稅法,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便出現了尷尬的境地。
比如說,一個骨干科技人員獲得了100萬的股權激勵,但這只是賬面資產,能否變現還不確定,高新技術企業在創業期的經營風險很大,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即使是能夠變現,沒見到收益之前就要先繳稅,顯然不合理。”中關村管委會主任郭洪在相關的政策宣講會上說。
而在此次的中關村1+6新政里,也特別出臺了這樣的新政:對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技術人員可在五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此,王成剛說,這一新政策緩解束縛的狀態,但還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