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 2015 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 2015 年度第
三次臨時會議通知于 2015 年 6 月 5 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
發出,2015 年 6 月 12 日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如期召開。會議應到監事 3 名,
實到監事 3 名。會議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監事認真討論研究,形成以下決議:
一、關于公司向國美控股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本議案獲得通過。
2014 年 6 月 20 日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中關村科技”或“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2014 年度第十次臨時會議、
第五屆監事會 2014 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及 2014 年 7 月 7 日召開的 2014 年
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向大股東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國美控股”)借款的議案。該筆借款本金余額為人民幣 356,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借款利率為同
期一年期的貸款利率上浮 15%計算。本公司以名下持有的北京中科霄云資產
管理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作質押擔保,
到期不能歸還國美控股的貸款,國美控股有權處理出質物。
截止目前,該筆借款本金余額為人民幣 356,000,000.00 元。為項目投
1
第五屆監事會 2015 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共 2 頁
入及補充流動資金,本公司擬繼續向國美控股借款,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借款利率為同期一年期的貸款利率上浮 15%
計算。鑒于經第五屆董事會 2015 年度第一次臨時會議和 2015 年第二次臨時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已出售北京中科霄云資產管理公司 95%股權,且償
還上述借款已列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經與國美控股協商,
本次借款不再提供擔保。
有關《借款合同》尚未簽署。
監事會認為:此次交易借款利率確定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
此議案經本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仍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審
議時,國美控股及廣東粵文投資有限公司應回避表決。
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
產重組。
詳見公司同日《關聯交易公告》,公告編號:2015-043號。
備查文件:
第五屆監事會 2015 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 O 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