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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日期:2015-12-11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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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 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8,000,000股,占總股本1.1855%;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5年12月14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2007 年1月6日,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上市公司、中關村)非流通股股東以支付股份的形式,向方案實施股權變更登記日登 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實施對價安排,流通股股東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獲得1.6股的股份,提出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總額為 59,975,510股。非流通股股東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名為北京鵬泰投資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更名;以下簡稱“國美控股”、“鵬泰投資”) 為未參與提出動議的六家非流通股股東墊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權所需執行的對價安排,合計支付對價3,798,449股。其中國美控股為北大方 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大方正”)支付對價599,756股,為北京實創高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實創高科”)支付對價999,592 股。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日,國美控股共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153,532,910 股、占總股本22.75%;后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該部分限售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日期為 2015 年 3 月 30 日(詳見2015年3月27日,公告2015-009號)。

  2015年9月,國美控股分別與北大方正、實創高科簽署《股權分置改革墊(代)付對價償還協議書》,北大方正同意以其持有的中關村599,756股、實創高科同意以其持有的中關村999,592股股份向國美控股償還由其墊(代)付的股權分置改革全部對價。

  現 北大方正、實創高科償還國美控股股改墊付對價事宜已辦理完畢。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發布的限售股明細數據,北大方正持有上 市公司限售股份2,400,244股,實創高科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4,000,408股,國美控股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1,599,348股。

  非流通股股東對于持股禁售期的承諾、對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業績的追加送股承諾詳見本公告“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中的相關描述。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屆次:

  2006年12月4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6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詳見2006年12月6日,公告2006-052號)。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期

  2007 年1月6日,公司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確定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權登記日為2007年1月8日,2007年1月9日公司股票復牌恢復交易, 股票簡稱由“S中關村”變更為“中關村”,股票代碼“000931”保持不變(詳見2007年1月6日,公告2007-002號)。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一)北大方正、實創高科、國美控股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的承諾及履行情況:

  ■

  說明:

  公司限售流通股股東北大方正、實創高科及國美控股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承諾事項已全部履行:

  1、承諾公司2006年度實現盈利,2007年度實現每股收益0.1元以上;

  公司實際2006年度盈利419萬元,2007年度盈利8,902萬元,折合每股收益0.1319元。

  2、承諾會計師對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報告均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

  公 司2006年度報告于2007年4月25日在《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披露,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公司2007 年度報告于2008年4月24日在《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披露,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

  綜上 所述,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討論,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認為:限售流通股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承諾事項均已履 行,未觸發追送股份條件。2008年4月25日,限售流通股股東因股權分置改革承諾事項凍結股份全部解凍(詳見2008年4月28日,公告 2008-035號)。

  (二)國美控股的其他承諾

  1、國美控股在《收購報告書》中的承諾及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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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國美控股在資產重組時所做的承諾及履行情況

  ■

  3、國美控股追加承諾及履行情況:

  ■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8,000,000股,占總股本1.185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5年12月14日。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

  四、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結構如下:

  ■

  五、股東持股變化情況及歷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情況

  1、本次解除限售股東自公司股改實施后至今持股變化情況:

  ■

  (1)北大方正、實創高科

  2015年9月,國美控股分別與北大方正、實創高科簽署《股權分置改革墊(代)付對價償還協議書》,北大方正同意以其持有的中關村599,756股、實創高科同意以其持有的中關村999,592股股份向國美控股償還由其墊(代)付的股權分置改革全部對價。

  根 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發布的限售股明細數據,北大方正、實創高科償還國美控股股改墊付對價事宜已辦理完畢,北大方正減少中關 村599,756股,實創高科減少中關村999,592股,國美控股合計增加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599,348股。

  (2)國美控股

  股改實施日國美控股持有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53,532,910股。

  2010 年7月,鑒于國美控股和原公司股東海源控股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雙方通過司法程序將海源控股等值股票(4,581,984股,以下簡稱:標的股票)進行 過戶,實現對債權的清償,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0年7月23日出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表明,已完成標的股票的過戶工作。詳見公司2010年7月27日發布的《關于股東海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 過戶的公告》(公告編號2010-040)。本次過戶后,國美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58,114,894股。

  2015年3月30日,國美控股持有的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53,532,910股解除限售。國美控股做出承諾: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36個月內減持價格不低于11.99元。

  2015 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來函:為響應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 知》(證監發[2015]51號)文件精神,維護公司股價穩定,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權益,同時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和長期投資價值的充足信心,國美控股計劃 未來6個月內增持不超過中關村(股票代碼:000931)總股本的4%,即:不超過2,699萬股,并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增持完成后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公司 股份。國美控股于2015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期間履行承諾,通過資管計劃從二級市場增持本公司股份539.7553萬股,本次增持后,國美控股持有 本公司股份163,512,447股。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發布的限售股明細數據,北大方正、實創高科償還國美控股股改墊付對價事宜已辦理完畢,國美控股增加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599,348股,合計持有本公司165,111,795股。

  2、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況:

  ■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持續督導機構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以下核查意見:

  截 至本核查意見簽署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則;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遵守了其在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各項承諾、 遵守了相關的法律和法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東對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圖及減持計劃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計劃在解除限售后六個月以內通過深交所競價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控股股東國美控股在參與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時承諾如下:

  “本公司在中關村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2015年3月28日)前六個月至完成本次非公開發行后六個月內不存在減持中關村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減持中關村股票的計劃。”

  目前公司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尚處于與中國證監會溝通階段,尚未完成,故此,國美控股在解除限售后六個月以內不會出現通過深交所競價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及以上的情形。

  八、其他事項

  1、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

  是 √否;

  2、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

  □是 √ 否;

  3、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東已提交知悉并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和本所有關業務規則的承諾文件

  √ 是 □ 否;

  根據2014年4月2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通知,《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已廢止。國美控股承諾:知悉并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業務規則。

  九、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3、發行人股本結構表;

  4、限售股份明細數據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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