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6年2月26日,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328 號)(詳見2016年2月27日,公告2016-019號,以下簡稱:《批復》),根據《批復》要求,公司將在自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即:2016年2月23日)起 6個月內實施發行。
自領取該批復之日起,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一直積極推進實施事宜。期間受保薦機構興業證券(8.120, -0.08, -0.98%)股份有限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處罰事件影響,公司無法在發行有效期內完成發行工作。2016年8月17日,公司將《批復》交還證監會發行部,并申請換領批文(詳見2016年8月18日,公告2016-061號)。
2016年12月7日,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2979號),具體批復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 82,847,100萬股新股。
二、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申請文件實施。
三、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 6個月內有效。
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我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準文件的要求,盡快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1、發行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志宇、田玥
聯系電話:010-57768012;010-57768018
聯系傳真:010-57768100
2、保薦人(主承銷商):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白燕良、鄭杰
聯系人:姚立環、譚思晨
聯系電話:021-38565722;021-20370793
聯系傳真: 021-23025746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