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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通知

日期:2011-11-05  來源:中關村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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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國家星火計劃、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和軟科學研究計劃等計劃項目的通知》(國科發計〔2011〕528號)文件要求,北京市科委啟動了2012年度申報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工作。請有關單位按照《北京市科委關于組織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見附件1)認真做好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單位: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單位均可申報。
  二、申報報送截止時間:2011年11月15日18:00
  由于報送時間相對集中,請務必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范圍:根據國家科技計劃總體安排部署,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以下簡稱新產品計劃)重點圍繞培育和發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繼續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的創新產品支持,引導和鼓勵企業增加新產品研發投入,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2012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分為戰略性創新產品和重點新產品兩類(詳見附件2)。
  四、申報材料及方式:
  參照《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要求》和《北京市科委關于組織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申報單位認真準備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一式七份);申報單位在提交申報材料的同時,提交《項目申報信息采集表》(附件4)。
申報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南大街16號,北京市科委西樓618房間,北京科技開發交流中心科技項目管理部。
  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軟件及網絡申報咨詢電話
   科技部信息中心:88659000、51292636、68522908(傳真)
  受理服務電話:66510939、66510952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不予受理。
  (二)不得重復申報。
  1、申報單位當年度只允許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新產品計劃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火炬計劃、星火計劃、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科技部同一年度的科技計劃;
  2、申報單位當年度只允許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戰略性創新產品和重點新產品兩類只能選擇其一;
  3、已列入新產品計劃的同一產品及型號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若申報項目名稱相同,而型號不同,則必須提供該型號所采用的新的授權專利及其說明書摘要,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內容,以證明其比原列入計劃項目的產品有重大的改進和創新,方可申報。
  (三)產品名稱及型號填寫要簡潔、清晰、規范。名稱應用中文,盡量不出現英文詞組或縮寫,不得使用“系列產品”等詞語,屬系列產品必須注明型號。
  產品名稱不要使用商品名或“商號”。不要使用“系列”、“研制”、“開發”、“技術”等不屬于產品名稱的稱呼,系列產品應注明型號。字數不超過36個漢字。
  (四)申報表填寫和打印
  填表前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申報表必須從系統填報打印,企業提交的紙質文件封面若無條形碼標記則視為無效。申報表中申報單位名稱、產品名稱及型號務必填寫準確。申報表須簽字蓋章,復印章無效。
  (五)附件材料提交
  附件材料要注意時效性。如無特殊說明,相關證明材料應在3年之內方為有效,即2009年后獲得的有效。
  (六)在研項目不能申報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
       (七)申報單位需到園區管委會產業規劃發展處進行項目初審推薦,并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初審通過后方可將材料報送至北京科技開發交流中心科技項目管理部。
        推薦截止時間:2011年11月14日17:00
        聯系地址: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東618室
        聯系電話:88498261   88498706

  

  
附件:
  1、 《北京市科委關于組織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
  2、 《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要求》
  3、 《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支持領域(2012)》
  4、 《申報項目基本信息采集表》
  5、 《項目申報清單》

 

 

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

2011年11月1日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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