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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中關村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的通知

日期:2012-08-26  來源:中關村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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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工商局、中關村示范區各分園管委會、各有關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同意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的批復》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開展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區)、示范企業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精神,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中關村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指導意見》(2012年至2014年)的有關要求,加快中關村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建設,培育示范區商標優勢企業,現就征集示范區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資格

  在中關村示范區內注冊的企業、產業聯盟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的申報條件與要求分別如下:

  (一)商標試點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關村示范區注冊或備案的企業、產業聯盟;

  2.重視商標工作,有負責商標工作的部門(崗位)和具體人員,有相應商標工作經費; 

  3.具備明確的商標戰略規劃; 

  4.近三年內無侵犯他人商標或知識產權記錄。

  (二)商標示范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關村示范區注冊或備案的企業、產業聯盟;

  2.積極實施商標戰略并取得明顯效益,商標工作形成特色,具有示范效應;

  3. 擁有馳名商標或北京市著名商標。

  三、申報程序

  (一)中關村科技園區各園管委會發動聯系本區域內的企業和產業聯盟,鼓勵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報名;

  (二)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單位從www.zgc.gov.cn網站下載《中關村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申請書》(見附件1)以及附件資料(見附件2),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確定申報試點和示范工作內容,然后填寫《中關村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申請書》將紙質版一式三份及電子文本于8月24日(周五)之前報送至中關村商標服務中心進行初步審查;

  (三)中關村商標服務中心完成初步審查后,征詢中關村各分園區管委會意見,形成示范和試點單位建議名單;

  (四)中關村商標服務中心將示范和試點單位建議名單于2012年8月30日(周四)前統一報送至中關村管委會進行復審;

  (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研究確定試點和示范單位名單并予以公布。

  四、聯系方式

  (一)中關村商標服務中心

  聯系人:李享;呼笑;劉利軍

  電話:62679689;62679676;62679683

  傳真:62679600

  郵箱:xiangli@ctex.cnxhu@tex.cn; ljliu@ctex.cn

  地址:海淀區北四環西路66號中國技術交易大廈B座16層(100080)

  (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常曉明;郅斌偉

  電話:88828917;88828922

  傳真:88828939;

  郵箱:changxm04@126.com; bwzhi@zgc.gov.cn; 

  地址:北京海淀阜成路73號裕惠大廈C座0511(100142)

  

  

 

附件1:中關村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申請書
附件2:附件清單
附件3:中關村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商標試點和示范單位可以享受的政策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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