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信用服務機構:
為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信用服務體系建設的一系列意見,加大對企業誠信建設的政府引導,以企業信用信息為支撐,搭建投融資服務體系,促進企業發展,經研究,決定即日起在2014年專項資金工作中啟動企業征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規則
1. 在海淀園管委會負責的部分專項資金中使用信用報告(使用信用報告的專項資金項目清單見附件1,以申報指南為準)。信用等級達到BB級(含)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方可以申請有關專項資金。
2. 在申請使用信用報告的專項資金項目時,凡申報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均須提交信用報告,申報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企業可以不提交信用報告。
3.對于信用等級達到BB級(含)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給予購買信用服務費用40%~60%的資金補貼,每個企業最高補貼5000元。優先給予“海帆企業”購買信用服務費用補貼(詳見申報指南)。
申報指南可以在海淀園管委會網站→“專項資金”→《海淀區優化創新生態環境支持辦法》→購買信用報告費用補貼項目中查詢。
4.企業可以在海淀園管委會確定的信用服務合作機構(名單見附件2)中自愿選擇一家機構,向其購買信用報告。信用報告的價格由企業與信用服務機構協商確定,但不高于該機構最近六個月內所提供同類信用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
企業也可以選擇其它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知名信用服務機構,向其購買信用報告,但不能享受購買信用報告費用的補貼。
5.已購買了其它信用報告(如中關村企業信用評級報告、深度征信報告),信用等級達到BB級(含),且在企業申請有關專項資金項目時,信用報告仍在有效期內的,企業無需再重復購買信用報告,但已享受報告購買費用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補貼。
如上述原報告內容未能滿足海淀園管委會使用要求,則由原信用服務機構或海淀園管委會確定的信用服務合作機構根據海淀園管委會的有關要求,在原報告的基礎上補充增加相關內容。對于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企業可按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申請資金補貼。
二、工作流程
(一)未購買過信用報告的企業
1.企業選擇信用服務機構。
2.企業與信用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并提交相關資料。
3.信用服務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企業出具信用報告。
4.信用服務機構將信用報告的電子版上傳海淀園管委會。
5.企業在統一申報平臺申報購買信用報告費用補貼。
6.海淀園管委會對購買信用報告費用補貼申請進行審核。
7.海淀園管委會向通過審核的企業撥付補貼資金。
(二)已購買了信用報告的企業
1.請企業將原報告提交原出具信用報告的機構或海淀園管委會確定的信用服務合作機構,由該機構審核原報告是否符合海淀園管委會的有關要求(請各信用服務機構聯系北京信用協會了解具體要求),是否需要在原報告的基礎上補充增加相關內容。
2.經審核,符合海淀園管委會有關要求的,該機構將原報告的電子版上傳海淀園管委會;不符合海淀園管委會有關要求的,請該機構在原報告的基礎上補充增加相關內容,并將完整的報告上傳海淀園管委會。
3.企業在統一申報平臺申報購買信用報告費用補貼。
4.海淀園管委會對購買信用報告費用補貼申請進行審核。
5.海淀園管委會向通過審核的企業撥付補貼資金。
三、聯系方式
1.海淀園管委會
咨詢電話:88497185;
聯系人:任麗娜。
2.北京信用協會
咨詢電話:88482915、88482916;
聯系人:趙春霞(分機603)、王澤(分機606)。
海淀園管委會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