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各相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第二十二屆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評選活動的通知》(京科協發[2014]39號)要求,為做好第二十二屆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評選工作每兩年一次。本次評選范圍為北京地區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系列 的專業技術人員。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參加評選表彰,處級干部一般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如全市推薦人選中處級人員所占比例超過20%,由市評選 辦公室對處級人員統一排序,擇優評選。
二、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評選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2.具備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長期工作在生產、科研第一線,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積極參加企業科技攻關、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等活動,并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表現出扎實苦干、勇于開拓、不斷創新的精神;
(2)在工程技術方面取得重要的、創造性的成果,并有顯著應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的應用與實踐中勇于創新,做出重要貢獻;
(4)在科技成果推廣轉化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
(5)在傳播科學技術知識和新技術推廣中取得顯著成績,為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做出重要貢獻。
三、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一)紙質版材料報送
各申報人于2014年7月4日(周五)17:00前,將以下書面材料統一裝訂后,報送至海淀園管委會服務體系建設處。書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市系統表彰獎勵先進個人登記表》(見附件1)一式四份;
2.申報人先進事跡材料一式兩份(1000字);
3.申報人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明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含: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1篇、專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
(4)技術鑒定證書及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5)技術應用證明材料;
(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
(7)取得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須加蓋單位財務公章);
(8)其他材料。
申報人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的,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計劃生育等有關 部門意見,填報《征求意見表》(見附件2);申報人為企業負責人的,須征求工商、稅務、審計、紀檢監察、環境保護、計劃生育、安全生產、行業主管等有關部 門意見,填報《征求意見表》(見附件2)。
(二)電子材料報送
各申報人于2014年7月4日(周五)17:00前,將申報人所有材料,發送電子版至rczxzj@126.com。
申報材料要保證客觀、準確。申報人申報材料是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評審的主要依據,要求重點突出申報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電子版材料與紙質材料應保持一致,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對于申報材料填報不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申報單位的四年申報資格,并對申報人的不良信譽記錄在案,四年之內不得申報。
四、注意事項
1.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拓寬推薦渠道,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2.申報人選要向長期在國內科研與生產第一線工作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申報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國內作出的成果為主,申報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3.參評人員需具備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在申報材料上填寫清楚。
4.《北京市系統表彰獎勵先進個人登記表》中呈報單位意見由中關村管委會負責填寫。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靜 88498121
電子郵箱:rczxzj@126.com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海淀招商大廈東617
特此通知。
海淀園管委會服體處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