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接到上級單位通知,現面向海淀區內注冊并納稅的企業組織開展2015年度雛鷹人才創業支持資金申報工作(雛鷹人才支持辦法見附件4第三章)。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包括兩類雛鷹人才:
(一)30周歲以下到中關村示范區創業的國內外優秀人才,當年度內(2014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新注冊成立企業,注冊資本在50萬元及以上,且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金、銀獎獲得者;
2、“挑戰杯”首都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金獎獲得者;
3、其他有影響力的全國創業大賽金獎或同類獎項獲得者。
(二)經中關村管委會認定的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等投資管理機構推薦的國內外優秀人才,且同時須滿足以下條件:
1、所創辦企業應為2年內(2013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在中關村示范區內初次注冊;
2、所創辦企業注冊資本在100萬元及以上;
3、所創辦企業獲得經中關村管委會認定的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等投資管理機構投資(詳細名單見 http://www.zgc.gov.cn/kjjr/trzfwxx10/85104.htm),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且所占企業股份比例總 和不高于30%;
4、雛鷹人才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為企業主要創始人。
(注:曾獲得海歸人才和雛鷹人才支持資金的,不再重復支持。)
二、所需材料及報送方式
申報企業將所需材料報送至企業入駐的創業服務機構(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留學人員創業園、大學科技園和工業園等),由創業服務機構匯總后報送;企業未入駐創業服務機構的,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至海淀園管委會服務體系建設處。所需材料包括:
1、雛鷹人才創業支持資金申請書(企業所在機構填報并加蓋公章);
2、雛鷹人才創業支持資金申請匯總表(企業所在機構填報并加蓋公章);
3、雛鷹人才企業創業支持資金申請書(企業填報并加蓋公章);
4、申報企業相關證明材料:①企業營業執照副本、②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③法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④公司章程(需加蓋工商局備案章)、⑤投資協議或挑戰杯等其他創業大賽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須加蓋企業公章。
所有申報材料一式3份(紙質版),不用裝訂。
請各機構、企業于2015年6月16日17點前將材料報送至海淀園服體處(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東 617室),并將所有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rczxzj@126.com(請以“機構或企業名稱+雛鷹人才申報材料”作為郵件標題,機構請將每家申報企業 材料分別建立子文件夾)。
聯系人:吳茜;聯系電話:88499649。
海淀園管委會
2015年6月10日
附件2:雛鷹人才企業創業啟動資金申請匯總表
附件3:雛鷹人才企業創業啟動資金申請書
附件4: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優秀人才支持資金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