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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5年度中關村示范區海歸人才創業企業支持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6-18  來源:海淀園服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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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中關村人才特區建設,鼓勵和吸引海歸人才到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簡稱中關村示范區)創新創業,進一步優化中關村示范區創新創業環境,現將2015年度中關村示范區海歸人才創業園、海歸人才創業企業支持資金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1、企業注冊于中關村示范區海淀園內;

  2、符合中關村示范區重點發展和扶持的產業方向;

  3、企業應由海歸人才擔任法定代表人,或海歸人才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的30%以上;

  4、企業為海歸人才歸國5年內(即2010年8月31日后歸國)初次創辦,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間注冊成立。

  (二)海歸人才認定標準

  海歸人才原則上均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及學士以上學位(含學士),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北京海外學人中心等權威機構認定的留學人員;

  2、在海外國際知名企業或中國知名企業海外機構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類人才;

  3、在海外定居一年及以上的外籍人才;

  4、長期僑居海外的華僑人才。

  (三)有關申報材料

  1、創業啟動資金申報材料

  (1)中關村海歸人才企業創業啟動資金匯總表(表8)、中關村海歸人才企業創業啟動資金申請書(表9),均加蓋企業公章;

  (2)海歸人才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海歸人才企業股權結構證明(如目前在工商局備案的公司章程股權結構未發生變動,提供此章程涉及股本結構部分的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若股權結構發生變動,請另附頁說明并加蓋企業公章);

  (4)海歸人才身份證明復印件(由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北京海外學人中心或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人員身份證明;海外國際知名企業或中國知名企業海外機構出具的工作證明;外籍人員身份證明;僑務部門出具的歸國華僑證。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一項即可);

  (5)海歸人才誠信聲明(表10)。

  2、當年度創業類“千人計劃”配套支持資金申報材料

  (1)中關村創業類“千人計劃”企業配套支持資金申請書(表11),中關村創業類“千人計劃”企業配套支持資金匯總表(表12),均加蓋企業公章;

  (2)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間頒發的“千人計劃”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海歸人才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四)申報材料準備要求

  1、有關創業啟動資金、創業類“千人計劃”資金配套支持的具體要求請參照附件2: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優秀人才支持資金管理辦法(海歸人才創業支持資金部分)內容執行。

  2、申報材料一式2份(紙質版),申報單位同時須提交材料電子版,各項文件以申報單位命名。

  注意:請各海歸人才企業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遞交材料。

  三、受理時間、受理單位及聯系方式

  對于入駐各海創園的企業,請將材料交至其所在海創園審核匯總;對于不在海創園的企業,請將材料交至留創園協會秘書處或海淀園管委會審核匯總。

  海淀園管委會材料提交地址: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東617室;

  截止時間:2015年6月19日16點前;

  聯系人:郝加孝,吳茜;聯系電話:88498121,88499649;

  電子版發送至郵箱rczxzj@126.com,請以“機構或企業名稱+海創人才申報材料”作為郵件標題。

  其他協會秘書處及各海創園聯系方式請見附件3。

 

  海淀園管委會

  2015年6月12日

附件1: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業服務體系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海歸人才創業服務機構部分)
附件2: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優秀人才支持資金管理辦法(海歸人才創業支持資金部分)
附件3:留創協會秘書處及各海創園聯系方式
附件4:有關申請表格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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