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中關村稅收政策宣講會召開,為了激勵園區內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國務院有關部門下發了支持中關村創新創業的三項稅收政策,其中技術人員可以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也是個人所得稅首次提出可以“分期付款”。
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將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醫藥企業發生的臨床試驗費等列入加計扣除范圍,如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以及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是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轉結。
三是對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技術人員可以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比如一位技術人員獲得了股權激勵,但是沒有現金當時就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政策,這位技術人員就可以在轉讓股權獲得現金后再繳納,可以理解為個人所得稅繳納有了一個緩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