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管委會負責人1月25日表示,財政部、科技部日前下發通知,明確了中關村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的實施主體是中央級事業單位全資與控股企業,并明確規定,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方案的審批。
這位負責人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股權激勵試點政策培訓會”上介紹說,財政部、科技部已于1月12日印發《財政部科技部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全資及控股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方案的審批主體及程序等進行了補充規定,規定了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方案審批時間的要求。
據悉,2010年,已有350家單位參加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有關部門已經批復40家單位的激勵方案。
此外,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了3項稅收政策,支持中關村創新創業:一是將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醫藥企業發生的臨床試驗費等列入加計扣除范圍;二是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三是對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技術人員可在五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