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本市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將確保在京中小學中任教事。市教委公布了本市免費師范生就業管理辦法,確定免費師范畢業生將按協議到北京市中小學任教,服務期不少于10年,并鼓勵畢業生到遠郊區縣農村、山區中小學任教。
據悉,凡已與市教委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并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均適用這一辦法。本市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可根據北京市有關區縣教委公布的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信息,在全市范圍內與用人單位進行自主雙向選擇。
辦法規定,到城鎮中小學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2年。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免費師范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研究生,在職學習。
畢業后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免費師范生,須一次性向市教委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相當于該費用50%的違約金。市教委負責免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對違約的免費師范生,將建立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本人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