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人才特區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意見提出2015年在中關村全面建成國家級人才特區,為此將在中關村實行直接落戶、資金資助、定向租賃住房等13項特殊政策,以吸引高層次人才到中關村創新創業。
這份意見由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發改委等十余部委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聯合發布。意見提出,要采取“兩步走”的方針,將中關村示范區率先建成國家級人才特區。第一步是2011至2012年,初步形成機制新、活力大、成果顯著的人才特區政策體系,聚集包括“海歸”人才在內的3萬名左右高層次人才。第二步是2013至2015年,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布局全面形成,國家級人才特區全面建成,成功探索出具有全國示范意義和推廣價值的人才政策體系,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才戰略高地,聚集包括“海歸”人才在內的5萬名左右高層次人才。
為了創造良好的環境,增強中關村示范區的吸引力,意見明確指出在中關村實施13項優惠政策,如具有中國國籍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受戶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落戶北京;人才特區的高層次人才享受醫療照顧人員待遇,由市衛生行政部門為其發放醫療證,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本市建設“人才公寓”,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一萬套定向租賃住房等。
意見還指出,本市將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金”,以政府直接投資、出資入股、人才獎勵等方式,吸納社會資金投入,支持高層次人才科研成果的產業化。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在京建設總部、研發中心和產業化基地,可根據項目研發生產的需求,代建實驗室、生產廠房等基礎設施,以租賃方式供企業使用,本市給予一定的租金補貼,企業可適時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