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今天發布人才特區財政扶持、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人才培養與人才兼職、居留與出入境、落戶與國籍變更、進口稅收、醫療、住房和配偶安置等9項扶持政策的辦理流程。
《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人才特區的若干意見》發布后,中關村創新平臺率先在全國搭建了跨層次、跨部門的聯合會議和決策機制,初步形成了資源集中、信息共享、流程明確的高效運行管理機制。
《加快建設中關村人才特區行動計劃(2011-2015年)》有關特殊扶持政策辦理流程及試點方案顯示,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將在各項目擔當主要的信息匯總和項目申報工作,相關人才最少經過2個環節即可享受到扶持政策。其中,住房政策中因流程涉及住房期滿交還房源等內容,高層次人才完成定向租賃房的辦理流程共需要10個環節。
此外,中關村管委會、海淀區政府、北京科技大學三方共同建設的中關村高端人才創業基地,在會上舉行了首批企業入駐意向簽約儀式。基地定位于聚集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端人才和高端項目,今天與10家企業正式簽約。
附:人才特區有關扶持政策辦理流程及主要內容
人才特區有關扶持政策辦理流程及主要內容
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人才特區的若干意見》的總體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加快建設中關村人才特區行動計劃(2011-2015年)》,根據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人才特區建設指導委員會的要求,北京市相關部門整體聯動,加快推動各項具體支持政策的落實,具體如下:
一、財政扶持政策。對于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高層次人才,由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統籌資金給予支持。具體辦理流程:由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匯總優秀回國創業人才支持名單,并征集財政扶持項目需求,報平臺產業項目辦公室篩選、論證,建立項目儲備庫,并進行分類推薦申報。對于符合“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統籌資金”支持標準的項目,報中關村創新平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審批聯席會議審批同意后予以支持;對于符合部市會商項目要求的項目,按照部市會商工作流程申報審批,獲批后予以支持。
二、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政策。對于科技創新創業企業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技術人員一次性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辦理流程:享受該政策的企業在股權獎勵發生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相關材料;在股權獎勵發生的次年3月31日前,填寫《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創新創業企業股權獎勵個人變化情況表》,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三、人才培養與兼職兩項政策。人才培養政策是指,支持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科研機構聘任其他企業或科研機構具備條件和水平的高層次人才擔任研究生兼職導師,聯合培養研究生;支持由高層次人才創辦的或與高校、科研機構聯辦的企業及科研機構在重點領域設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才兼職政策是指,面向北京地區高校、科研院所,協調推動教師、研究人員到人才特區創辦企業或到相關企業兼職,允許其在項目轉化周期內,個人身份和職稱保持不變,享受股權激勵政策;支持人才特區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到高校兼職從事教學科研工作。試點方案:由市教委協調推動央屬、市屬高校聘任中關村企業高端人才擔任研究生兼職導師或客座教授,支持高校教師到人才特區創辦企業或在企業技術入股;由市科委協調推動市屬科研單位、相關新型科研機構聘任中關村企業高端人才兼職開展科研工作,支持科研人員到人才特區創辦企業或在企業技術入股;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中關村重點科技型企業申報設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勵具備條件的園區申請設立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創新實踐基地,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申請設立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站。
四、居留與出入境政策。市公安局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為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隨遷外籍配偶、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對尚未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隨遷配偶、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需要多次臨時出入境的,為其辦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多次往返簽證。具體辦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綜合服務部、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分別匯總高層次人才名單及簽證辦理需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報送有關材料,由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手續。
五、落戶與國籍變更政策。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會同中關村管委會,面向人才特區具有中國國籍、愿意落戶北京的高層次人才,不受其戶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辦理落戶手續;如海外高層次人才愿意放棄外國國籍、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為其優先辦理入籍手續。具體辦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綜合服務部、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分別匯總高層次人才名單及落戶、國籍變更需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落戶條件的,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符合國籍變更條件的,報市公安局審批。獲批準進京落戶的,由高層次人才本人持《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入戶所在地的公安分局辦理戶籍準遷手續;獲批準變更國籍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辦理入籍手續。
六、進口稅收政策。對于符合現行政策規定的企業與科研機構,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境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研、教學物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具體辦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分別匯總高層次人才需求,并為其開具辦理科研教學用品或自用物品減免稅登記表。科研教學用品,在中關村海關專門窗口辦理減免稅審批手續;自用物品,可以自行選擇在屬地海關或到中關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
七、醫療政策。人才特區的高層次人才享受醫療照顧人員待遇,憑相應的高層次人才有效證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具體辦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綜合服務部、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分別匯總高層次人才名單,整理《方便醫療登記表》,報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將名單及登記表轉發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開設高層次人才就診綠色通道;高層次人才持本人有效證件即可選擇任一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八、住房政策。為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提供定向租賃住房。具體辦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綜合服務部、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分別匯總高層次人才名單及住房需求數量,報市住保辦發展規劃處;市住保辦發展規劃處協調有關區縣、產業園區提供人才租賃住房房源,并將房源位置、數量、戶型等情況匯總后,反饋至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中關村創新平臺,由其安排符合條件的人才入住;住房期滿,人才向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中關村創新平臺退房,并報市住保辦發展規劃處;由市住保辦發展規劃處向有關區縣、產業園區交還房源。
九、配偶安置政策。市人力社保局將愿意在本市就業的高層次人才隨遷配偶,納入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優先推薦就業崗位,積極提供就業服務。具體辦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綜合服務部、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分別匯總高層次人才配偶安置需求,報市人力社保局流動調配處;經其審核后,統一轉交市人才服務中心;30個工作日內,由市人才服務中心推薦2-3個就業崗位,由北京市海外學人中心綜合服務部、中關村創新平臺人才工作組反饋到個人;愿意就業的,報市人力社保局流動調配處辦理相關調動手續;不愿意的,商請市人才服務中心再推薦1-2個就業崗位;仍不愿意的,自行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