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我們就本次會議議題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華素制藥獨家冠名張信哲2014全國巡回演唱會暨關聯交
易的議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關村四環醫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海南華素醫藥營銷有限公司為進一步推進華素制藥品牌傳播,
創新娛樂營銷方式,優化、整合集團資源,擬與北京稼軒博盛文化娛
樂有限公司合作,啟動“華素制藥獨家冠名張信哲2014全國巡回演唱
會”,2014年7~12月間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一線城市的4
場演唱會。
本次交易對方北京稼軒博盛文化娛樂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
東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10.1.3
(二)之規定,本次交易對方為本公司關聯法人,該交易構成關聯交
易。
對本次議案涉及的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閱后,我們認為:
董事會審議本次冠名演唱會事項時,關聯董事侯占軍、黃秀虹、
鄒曉春、陳萍、張曄均已回避表決,審議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
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華素制藥獨家冠名張信哲 2014 全國
巡回演唱會是一種有益的嘗試,定價依據公允合理,有利于華素制藥
的品牌傳播及產品銷售,該事項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利益,不存在損害
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作為獨立董事我們同意公司上述事項。
獨立董事簽名:廖家河、許軍利、郭光
二 O 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