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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日期:2014-07-02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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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13日發布了《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并于2014年6月25日發布了《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14年6月30日(周一)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14年6月29日(周日)-2014年6月30日(周一)。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4年6月29日(周日)15:00至2014年6月30日(周一)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霄云里3號中關村建設大廈五層多功能廳

3、召開方式: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侯占軍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的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股東(代理人)17 人,代表股份 182,575,42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27.0543 %。

其中:參加現場投票的股東(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81,157,5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26.8442%;

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 1,417,8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0.2101 %。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高管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3、公司聘請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朱衛江、劉敏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采用記名表決方式逐項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監事代表李斌先生、法律顧問朱衛江、劉敏律師和股東代表陳萍女士、翟姍姍女士擔任監票人,監督現場會議投票、計票過程。

議案1、關于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2、關于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議案(逐項表決);

2.1交易標的、交易對方和交易方式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2.2定價依據及交易價格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2.3支付方式與支付期限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2.4評估基準日、交易標的在過渡期間的損益歸屬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2.5相關人員安置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2.6相關資產辦理權屬轉移的合同義務和違約責任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2.7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協議的生效條件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2.8決議有效期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題。

議案3、關于<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4、關于公司與北京中建云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轉讓協議〉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5、關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構成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6、關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7、關于批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審計報告及評估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8、關于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的相關性以及評估定價的公允性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9、關于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81,567,17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4478%;反對 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5522%;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3,452,277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5.8780%;反對1,008,256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4.1220%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朱衛江、劉敏;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1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結果統計表(由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東大會現場表決結果(監票人簽署);

4、股東大會表決結果(現場網投匯總、監票人簽署);

5、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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