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關村四環醫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素制藥)向河北銀行廣安街支行(簡
稱:河北銀行)申請 13,000 萬元的授信額度,額度有效期為 12 個月。華素
制藥可在 12 個月內向河北銀行申請單筆期限不超過 24 個月的流動資金貸款,
本公司為此筆貸款提供信用擔保。
該事項已經第五屆董事會 2015 年度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并經
2015 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實施。
截至目前,河北銀行已放款 3,000 萬元。經與河北銀行協商,華素制藥
擬向河北銀行申請剩余 10,000 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本公司除提供信用擔保
外,補充房地產抵押擔保。抵押物如下:
1. 本公司擬將位于中關村南大街 32、甲 32、34 號 2 號樓二層住宅用房
(建筑面積為 1,434.01 平方米,分攤的土地面積為 179.33 平方米)抵押給
河北銀行;
2. 本公司擬將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 18 號五層部分綜合用房
(房產面積 5,028.58 平方米,分攤的土地面積為 563.73 平方米)抵押給河
北銀行。
本公司擬同意為華素制藥上述貸款事宜補充提供抵押擔保。華素制藥已
出具書面《反擔保函》。
經河北銀行指定的河北國信房地產估價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所屬位
于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 32、甲 32、34 號 2 號樓二層住宅用房房地產
進行抵押價格評估(含地價)并出具評估報告(冀國信房估【2015】171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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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估價時點 2015 年 9 月 10 日的評估總價值為人民幣 5,461 萬元;
經河北銀行指定的河北國信房地產估價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所屬位
于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 18 號五層部分綜合用房進行抵押價格評估(含地
價)并出具評估報告(冀國信房估【2015】1713 號),于估價時點 2015 年 9
月 10 日的評估總價值為人民幣 15,070 萬元。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外擔保事項應當取得全體董事 2/3 以上簽
署同意,或經股東大會批準”。本議案已經全體董事同意通過。
因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0%,根據證監發〔2005〕120 號
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要求,此項擔保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有關協議尚未簽署。
二、被擔保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6 月 28 日
注冊號:110000001423110
住 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工業開發區金光北街 1 號
法定代表人:侯占軍
注冊資本:10,560.05 萬元
經營范圍:外用制劑、片劑、注射劑、原料藥、膠囊制劑、口服溶液劑、
麻醉藥品制造;外用制劑、片劑、注射劑、原料藥、膠囊制劑、口服溶液劑、
麻醉藥品的技術開發;銷售化妝品、口腔清潔用品。
華素制藥目前擁有 19 種新藥,包括國家一類新藥 2 種,二類新藥 5 種,主
要從事化學藥品制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范圍覆蓋涉及咽喉類用藥、
抗高血壓類藥、皮膚病藥、抗眩暈藥、抗腫瘤藥、神經精神類及鎮痛藥等。
與上市公司存在的關聯關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黃俊烈(黃光裕)
82.59%
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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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4.23%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4.8%
北京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
99% 1%
北京中關村四環醫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工業發展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萬維醫藥
94.214% 有限公司、田丹、北京錦繡大地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5.786%
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為華素制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財務指標:
資產總額:1,119,572,389.23 元
負債總額:488,314,788.12 元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246,000,000.00 元
流動負債總額:341,064,788.12 元
或有事項涉及總額(含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0 元
凈 資 產:614,305,560.07 元
營業收入:390,669,010.48 元
利潤總額: 61,817,778.58 元
凈 利 潤: 49,775,517.55 元
資產負債率:43.62%
最新信用等級:無
以上財務指標來自華素制藥 2014 年度經具備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致同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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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華素制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主要財務指標:
資產總額:933,710,097.44 元
負債總額:296,882,874.00 元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 46,000,000.00 元
流動負債總額:289,632,874.00 元
或有事項涉及總額(含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0 元
凈 資 產:621,239,479.26 元
營業收入:163,724,814.37 元
利潤總額: 10,411,015.08 元
凈 利 潤: 6,933,919.19 元
資產負債率:31.80%
最新信用等級:無
以上財務指標來自華素制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經審計財務會計報
表。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方式:抵押及信用;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
日后兩年止;
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的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
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擔保金額:13,000 萬元。
有關協議尚未簽署。
四、抵押物基本情況
1、本公司所屬位于中關村南大街 32、甲 32、34 號 2 號樓二層住宅用房
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證》【京海國用(2000 轉)字第 1379 號】,估價對象
分攤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面積為 179.33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京房
權證海股字第 00071 號】,估價對象建筑面積為 1,434.01 平方米。
抵押資產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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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2、本公司所屬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 18 號五層部分綜合用房(建
筑面積為 5,028.58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權[京房權證海股字第 0004603 號]及相
應分攤的 563.73 平方米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京海國用(2003 出)第 2166
號])。
抵押資產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
封、凍結等司法措施。該資產在北京中關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中關村建設)與建設銀行保利支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協議中被抵押給建設銀行
保利支行。該筆貸款將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到期,待中關村建設與建設銀行
保利支行結清此筆貸款,解除抵押物擔保后,將上述抵押物抵押給河北銀行。
五、董事會意見
1、此項貸款用途為華素制藥補充流動資金,還款來源為華素制藥藥品銷
售收入;
2、華素制藥資產質量較好,資產負債率較低,生產經營正常,具備足夠
的還款能力,不會給公司帶來損失;
3、股權關系:本公司持有四環有限 99%股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實
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94.8%股權)持有四環有限 1%股權;
四環有限持有華素制藥 94.214%股權。其它小股東持股比例過低,無法參與
公司經營,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擔保且未把股權質押給上市公司;
4、華素制藥對上述擔保出具了《反擔保函》,以該公司全部資產提供反
擔保。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額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擔保總額為 62,149.36
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 79.87%。
公司本部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 16,949.54 萬元。其中:對聯營、參股公
司擔保金額為 14,000.00 萬元。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 12,389.82
萬元。合并范圍內公司互保金額為 32,81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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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擔保累計金額為
2,495.00 萬元。
公司本部累計對外逾期擔保金額為 2,495.00 萬元。其中:對聯營、參股
公司逾期擔保金額為 0 元;合并范圍內公司互保逾期金額為 0 萬元。控股子
公司累計逾期對外擔保金額為 0 萬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
2,495.00 萬元;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金額為 2,495.00 萬元,
均已在以前年度計提預計負債。
七、備查文件:
1、華素制藥《營業執照》復印件;
2、華素制藥 2014 年度審計報告及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財務報表;
3、冀國信房估【2015】1714 號、冀國信房估【2015】1713 號評估報告;
4、華素制藥《反擔保函》。
特此公告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