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并購重組的步伐近年來不斷提速,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并購已經成為企業境內外投資的重要方式之一。而作為中國創新創業的核心地區之一,中關村擁有大量優質企業和金融機構,逐步成為科技創新資源與創新資本高效對接的重要樞紐。
12月19日,以“新時代 新機遇 并購的中國力量”為主題的“2017首屆中關村并購峰會”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會議中心舉辦。此次峰會由中關村并購發展促進會主辦,海淀區政府領導、并購行業代表、業內專家學者等齊聚一堂,聚焦新時代中關村并購重組和創新發展。
業內人士表示,當前,中關村已經進入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科技創新中心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在全球范圍內整合和利用創新資源,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企業,推動企業并購重組的意義十分重大。
中關村并購交易活躍
在資本推動創業的同時,創業浪潮也推動了資本的壯大。北京市海淀區委書記于軍在本次峰會上表示,在探索科技體制改革、探索創新驅動發展的征程中,海淀區積極發揮金融資本的引領助推作用,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通過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海淀區聚集了3000多家金融機構,“全國創新資本中心”“中關村并購資本中心”等品牌效應不斷擴大。
“下一步,海淀區將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委的決策部署,聚焦中關村科學城,持續深化全國科技金融中心建設。”于軍強調,通過不斷提升精準服務水平,努力營造企業干事創業、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加快聚集境內外雙創資源要素,促進股權投資、并購市場更好更快發展,推動形成一批千億級龍頭企業、領軍企業,為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匯聚磅礴力量。
而作為我國第一個國家級高新區和第一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關村是我國創新創業最為活躍的區域之一,大量優質企業、金融機構入駐其中,逐步成為科技創新資源與創新資本高效對接的重要樞紐。
記者從中關村并購發展促進會獲悉,截至目前,中關村擁有318家境內外上市公司、1600余家新三板掛牌企業和67家獨角獸企業等優質企業資源,并購需求旺盛,并購項目和金額逐年快速增長。
2017年前三季度,中關村企業作為并購方共完成并購281起,占全國總案例數的12.7%,逐漸形成了以電子信息為主導,高端制造、電子等多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齊頭并進的局面。
進一步完善并購產業鏈條
“中關村創新發展日新月異,得益于中關村持續構建完善的以科技金融為核心要素的創新創業生態體系,并始終將支持并購市場發展作為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助力科技型企業做強做大的有效手段。”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翁啟文在峰會上表示。
事實上,并購重組在促進資源整合、推動優質科技型企業跨越式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業內人士表示,中關村科技型企業聚集,通過并購重組助推企業做大做強,既有助于壯大中關村板塊,也有利于加快首都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因此,優化企業并購重組金融服務,也是科技金融工作的題中應有之意。
據了解,目前,中關村是我國股權投資行業機構、相關專業人才較為集中的地區之一,涵蓋創業投資,如基金機構的創投、個人創投、天使投資人,并購投資、股權眾籌投資以及政府引導基金和市場化投資母基金等。業內人士表示,中關村具備打造中關村股權投資產業鏈的基本條件,有希望成為我國優秀的股權投資產業園區。
值得一提的是,“豐翼計劃”在本次峰會上正式啟動,該計劃由中關村并購發展促進會發起,聯合駐海淀區成長型科技企業、新三板企業、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優秀金融投資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等多家單位結為合作伙伴。
中關村并購發展促進會秘書長志鵬表示,該計劃將通過伙伴協作,聯合各類并購要素,完善并購產業鏈條,從政策資金、項目人才、服務等方面提供支持,助推企業通過上市和企業做大做強,促進區域經濟、企業調整升級。
政策鼓勵并購等市場化退出方式
“之所以高度關注并購基金的發展,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在歐美等成熟市場國家,VC、PE通過并購退出是資本實現退出的最主要渠道。”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中國投資協會股權和創業投資專業委員會會長沈志群表示。
2016年9月份,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為新時期創業投資發展提出了10條綱領性意見、22項具體要求,又被市場人士稱作“創投國十條”。“創投國十條”全過程兼顧了創業投資運作的募、投、管、退等各個環節,全方位統籌了政策法規、市場環境、雙向開放和自律服務等各個方面。其中,第6條關于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中明確提出,“鼓勵創業投資以并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規范發展專業化并購基金。”
事實上,創業投資退出,即意味著獲取投資回報,這是投資人最為關心的部分,也是確保創投資本實現“投資、增值、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的必要保障。
分析人士稱,“創投國十條”專門提出鼓勵創業投資以并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并強調發展規范專業化并購基金,對于創投機構來說,這意味著退出通道更多元通暢,有利于提高創投行業的積極性。
不過,企業并購的風險同樣不容忽視。業內人士在峰會上表示,從監管角度看,一是需要關注并購發生后,企業間整合不夠而產生的風險;二是需要關注商譽攤銷帶來的風險;三是需要防范并購過程中的內幕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