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新聞 > 中關村園區 > 正文

北京公租房申請基本要求

日期:2011-02-18  來源: 京華時報
[字體: ]

  目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具體包括已通過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未來公共租賃房將實行公開的輪候配租制度,和其他政策房相同,符合條件的家庭可優先配租。即:符合廉租房、經適房和限價房條件,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的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屬重點工程拆遷的,可優先配租。

  中關村公租房申請條件:

  1月21日,中關村第一期人才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945套。今后三年內,中關村將籌建不少于1萬套的公租房。同時,《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示范區人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若干意見》對外發布,在中關村工作的年輕人符合相關條件后將可承租公租房,高層次創新人才可優先承租。

  申請須滿足四條件:

  1.申請人所在單位在示范區注冊、納稅;

  2.申請人本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高級技師資格;

  3.申請人必須是與所在企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

  4.申請人在本市無住房且沒有享受過中央和北京市的其他優惠住房政策。

 

  

  四類人可優先申請:

  1.入選“千人計劃”、“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聚集工程”的人員,及這些人員所創辦企業的人員;

  2.列入示范區“十百千工程”、“百家創新型試點”、“瞪羚計劃”等范圍內的企業人員;

  3.在海外有5年以上學習工作經歷,回到中關村工作時間不超過兩年,并在中關村創新創業或就業的人員;

  4.屬于中央和北京市重點引進的高層次創新人才、開發性創業人才、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中關村社區 版權所有 / 京ICP證05038935號

關于我們 | 廣告招商 | 聯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