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各企業: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北京市相關評審細則規定,2008年獲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因此,2008年獲得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必須于2011年重新提交新材料,申請參加高新資格復審評定,否則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將自動失效,不得繼續享受相關稅收政策優惠。
與此同時,國家審計署有關虛假高新技術企業逃稅情況的審計報告中發現,研發費用的歸集問題成為發生問題的重災區。為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中國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中對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進行了詳細明確的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1號)、《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2號)、《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3號)三個文件也針對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試點做出了最新規定。企業究竟該如何正確執行和享受該優惠政策?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在會計核算方面有什么要求?為達到高新復審要求,企業應如何準確歸集研發費用項目,建立規范的研發費用臺帳?如何設置科目,分別歸集哪些內容?如何準備資料?
為此,中關村創新研修學院(海淀區企業培訓中心)邀請資深專家趙艷玲女士,為廣大園區企業舉辦“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準備與研發費用歸集技巧”實操培訓專題培訓會,希望各園區企業抓住機遇,踴躍報名參加。
【培訓內容】
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再次通過復審,繼續維護高新企業證書對企業有何好處及優惠政策?
二、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實質條件?
三、為達到復審要求,企業應重點做哪些籌劃?
四、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程序性條件 ?
五、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時限要求?
六、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有關的研發費用問題,對研發費用的管理將會更加嚴格,企業如何輕松建立研發費用臺帳?
七、中關村科技園區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試點新規有哪些?
八、企業研究開發費專項審計需準備的材料和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主講專家】
趙艷玲女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副教授,培訓部主任,北京中德恒會計師事務所特聘專家、中國注冊會計師。熟知國家高新各項政策、法規及相關稅收優惠,在高新技術企業的財務核算、賬務處理、稅務處理等方面具備豐富的實戰經驗,為各種行業、知名百強企業開展過多場專題財稅講座與咨詢,為各類科技型企業提供許多成功的減免稅方案,幫助企業完成符合高新要求的項目核算,得到企業的一致好評。
【培訓對象】2008年12月后已取得最新“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及計劃在2011年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
【培訓時間】2011年4月29日(下午13:30—16:30)
【培訓地點】海淀科技大廈5層,中關村創新研修學院第三教室(中國農業科學院西門斜對面)
【報名方式】(以下三種報名方式任選其一)
1、網上報名:請點擊如下鏈接進行在線報名,報名成功者會收到自動回復郵件。
http://app.zgctraining.com/ZHJYELMS/regist.jsp?trainID=3616&courseTime=2011-04-29%2013:30:31&title=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準備與研發費用歸集技巧&trainCoursePriceId=953&Price=200.0&roomRecIds=912&itemTypeId=3
2、郵件報名:請下載報名回執表,認真填寫完畢后發送郵件至wangcheng@zhongguancun.com.cn,發送成功者會收到自動回復郵件。
3、傳真報名:請下載報名回執表,認真填寫完畢后發送傳真至010-68943788并進行電話確認。
4、聯系電話:68943188-8020 (張老師)、68943188-8083 (王老師)
【培訓費用】200元/人,培訓當天現場交費,課間休息提供發票。(之前參加過中關村創新研修學院高新復審課程、研發費用歸集及加計扣除培訓的學員再次報名學習可享受8.5折優惠,并在填寫回執表時予以注明。)
附件:報名回執表
中關村創新研修學院
海淀區企業培訓中心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