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4年版)》《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融資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關于申報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要求,擬開展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范圍
通過中小企業集合信托獲得債權資金的中小企業,資金已實際到位,且融資資金用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二、申請條件
申請創新融資資金支持的企業應同時滿足下列資格條件:
1、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2、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依法納稅、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和結算在北京;
4、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規范;
5、與金融服務機構正式簽訂承銷協議、募集說明書、信托貸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銀行貸款合同等正式合同文本,且資金已實際到位;
6、創新融資未取得其他市級財政資金貼息支持。
三、書面材料要求
(一)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集合信托的企業申請創新融資資金支持的,應提供以下資料:
1、《中小企業集合融資貼息申請表》(見附件1);
2、企業參與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的,提供承銷協議、募集說明書;發行集合信托的,提供信托貸款合同;
3、營業執照(有效期內且通過年審的)復印件及高新技術企業等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4、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集合信托計劃資金到賬證明(如銀行出具的收款通知、收款回單、銀行對賬單等)復印件。已經實際付息的,提供付息證明(如利息計算清單、銀行出具的付款、轉賬回單等)復印件。
5、上一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和當期財務報表。
6、企業報統計部門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101表或201表);
7、企業簡介(包括主營業務情況、產品、技術等)。
(二)融資租賃企業申請創新融資資金支持的,應提供以下資料:
1、《中小企業融資租賃貼息申請表》(見附件2);
2、企業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
3、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且通過年審的)復印件及高新技術企業等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4、以售后回租方式開展的或雖以直接租賃方式開展但融資租賃公司委托企業采購融資標的物的,提供資金到位憑證;以直接租賃方式開展但融資租賃公司直接采購融資標的物的,提供相關發票或向融資租賃公司索取加蓋融資租賃公司公章的發票。
5、上一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和當期財務報表;
6、企業報統計部門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101表或201表);
7、企業簡介(包括主營業務情況、產品、技術等)。
(三)私募債企業申請創新融資資金支持的,應提供以下資料:
1、《中小企業私募債貼息申請表》(見附件3);
2、在有效期內且通過年審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高新技術企業等其他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說明書》、資金到位證明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4、上一會計年度企業審計報告和募集資金進賬當期會計報表復印件;
5、企業報統計部門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101表或201表);
6、市經濟信息化委或評審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申報流程
所有項目均需網上申報和推薦,(http://www.bjeit.gov.cn/),進入企業服務專欄。(原專項資金系統用戶可直接登錄申報。新用戶需注冊后,申請專項資金申報事項后經審批通過,方可開始申報),未經網上申報和推薦的項目將不予受理。并于2014年9月29日前將(1)申報材料一式三份(A4紙書式裝訂)(2)申報材料電子版文件(3)中小企業創新融資貼息項目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報送至海淀區經濟和信息化辦公室,經初審后統一推薦報送市經信委。報送材料要求合法合規并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公章,上報材料不予退回。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 吳超睿 侯 碩
電 話:88499030 88498231
地 址: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西516室
海淀區經濟和信息化辦公室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中小企業集合融資貼息申請表
附件2:中小企業融資租賃貼息申請表
附件3:中小企業私募債貼息申請表
附件4:中小企業創新融資貼息項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