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確定201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定為3026元。原則上不允許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突破繳存額上限。
據介紹,繳存上限是根據年平均工資計算確定的。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10年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50415元,計算2010年全市職工月均工資應為4201.25元。
按照《關于201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關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的計算公式,個人繳存部分:4201.25×300%×12%=1512.45元(確定為1513元);單位繳存部分:4201.25×300%×12%=1512.45元(確定為1513元)。個人和單位部分相加即算得繳存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