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發布了《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 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4 月 9 日發布了《北京中
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
告》。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15 年 4 月 13 日(周一)下午 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15 年 4 月 12 日(周日)—2015 年 4 月 13 日(周一)。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5 年 4 月 13 日(周
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 2015 年 4 月 12 日(周日)15:00
至 2015 年 4 月 13 日(周一)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霄云里 3 號中關村建設大廈五層多功能廳
3、召開方式: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侯占軍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的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股東(代理人)56 人,代表股份 186,089,01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27.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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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參加現場投票的股東(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183,624,28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27.2098%;
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代理人)53 人,代表股份 2,464,73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
權總股份的 0.3652%。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高管人員列席了本次
股東大會。
3、公司聘請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朱衛江、劉敏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
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采用記名表決方式逐項審議并通過
如下決議,監事代表李斌先生、法律顧問朱衛江、劉敏律師和股東代表陳萍女士、翟姍
姍女士擔任監票人,監督現場會議投票、計票過程。
議案 1、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過。
表決情況:
同意 185,633,618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9.7553%;反對 455,4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2447%;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
效表決股份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 27,518,724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8.3721%;反對 455,40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1.6279%;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 2、關于修改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 185,625,618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9.7510%;反對 457,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2460%;棄權 5,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
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0031%。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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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7,510,724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8.3435%;反對 457,70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1.6362% ;棄權 5,70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0204%。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 3、關于修改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 185,616,618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9.7461%;反對 466,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2508%;棄權 5,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
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0031%。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 27,501,724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8.3113%;反對 466,70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1.6683%;棄權 5,70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0204%。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議案 4、關于出售中科霄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 180,627,918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7.0653%;反對 455,4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0.2447%;棄權 5,005,700 股,占出席會議股
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2.689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 22,513,024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80.4780%;反對 455,40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1.6279%;棄權 5,005,700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17.8940%。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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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師姓名:朱衛江、劉敏;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
《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和召
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
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結果統計表(由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東大會現場表決結果(監票人簽署);
4、股東大會表決結果(現場網投匯總、監票人簽署);
5、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