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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關 村:獨立董事意見

日期:2015-04-22  來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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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

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

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

場,對《關于變更收購資產中收入預測的議案》進行了認真審核,現發表獨立

意見如下:

    我們認為變更收購資產中收入預測的方案合法合規、符合公司及全體股

東的利益,不會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變更承諾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公司

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

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

的規定,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對該議案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將變更承諾方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郭光、許軍利、廖家河



                                             二 O 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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