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和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承擔單位: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管理辦法》、《海淀園創新資金項目監理及驗收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監理半年報及《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的填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監理是科技部創新基金及海淀區創新資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按時上報《監理信息調查表》和《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是基金項目合同執行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項目驗收和后續經費撥付的重要依據。請各企業按照要求,認真、準確、如實、按時填寫相關表格、上報工作及提供齊全、完整的附件材料。
一、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
1、2011年度項目監理半年報工作的監理項目范圍為: 2011年科技部創新基金立項項目及以往已經立項、簽訂合同且尚未驗收的創新基金項目。項目清單詳見附件1。
2、監理工作在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上實現,相關文件已置入工作系統中。項目承擔企業登陸創新基金網站(www.innofund.gov.cn)的“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進入“項目監理”工作界面,填寫《監理信息調查表》。
3、項目承擔單位于2011年7月25日前將《監理信息調查表》與相關附件(詳見第三條)紙制版裝訂成冊(零散資料不予受理),一式兩份,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報送服務機構審查,審查通過后將填好的《監理信息調查表》通過網絡提交。
二、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
1、2010年海淀區批準立項尚未驗收的項目需上報《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項目清單詳見附件2。
2、項目承擔企業填寫《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連同相關附件(詳見第三條)裝訂成冊(零散資料不予受理),一式兩份,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于2011年8月12日前報服務機構審查。《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見附件3。
3、項目承擔單位將《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電子版發送至服務機構,郵件地址:gaoqixie-08@vip.163.com
三、應提供相關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加蓋公章)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海淀區創新企業證書(副本)復印件;
2、企業2010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2011年6月份財務報表(會計報表再加蓋財務章);
3、政府撥款、股東追加資金、其他渠道融資等資金落實證明材料復印件;
4、科技部創新基金、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合同書復印件
5、購置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需提供發票復印件;
6、項目階段進展情況的有效證明:檢測報告、鑒定證書、行業許可證、政府機構批文等復印件;
7、項目實現銷售收入額所對應的30%銷售發票(項目產品未進入市場的除外)
四、注意事項
1、立項企業須分年度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闡述,并提供從立項時至目前相關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須加蓋企業公章。
2、只獲得海淀區資金立項項目的承擔企業無需進行網絡填報,只需填寫《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并報送相關附件材料即可。
3、不按時遞交相關監理材料,將記入信用不良記錄。
4、企業填報監理材料務必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填寫,不允許直接摘錄《申請材料》。
五、聯系方式
服務機構:北京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協會
聯系電話:88440247
地址:海淀區西四環四季青路8號酈城工作區609室
管理單位: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
電話:88498231
附件1:2011年科技部創新基金監理半年報項目名單
附件2:2011年海淀區創新資金監理項目名單
附件3:2011年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監理表
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委會企業發展促進處
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