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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即將試行新版高新企業認定標準

日期:2011-01-20  來源: 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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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關村即將試點調整完善后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楊建華昨日透露,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已經初步完成《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

  據了解,我國現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是與2008年施行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同步實施的,該辦法執行兩年后,需要針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情況,適時總結、調整和完善;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調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前,需要選擇具備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因中關村示范區科技創新資源比較集中,高新技術企業也相對集中,國務院決定在中關村示范區內進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試點。

  楊建華昨日表示,即將出臺的完善辦法重點解決了三個問題,一是新創辦企業能夠參加認定;二是在自主知識產權的界定方面有了進一步的調整,技術秘密、國防專利等可視同為擁有國家規定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三是降低了專家對于高新技術企業打分的比值。

  根據2008年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15%的稅率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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