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事項 2:獨立董事意見共 6 頁
一、 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
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文)的有關要求,經認真審核,現就公司
報告期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發表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如下: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
資金的情形。
二、對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證監發[2005]120號文《規范上市公
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我們對公司對外擔保
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
每筆擔保的主要情況:
實際發生是否
序擔保類擔保額度實際擔保
擔保提供方擔保對象日期(協議擔保期履行
號型(萬元)金額
簽署日)完畢
北京中關村科
北京國信華電物資連帶責
1技發展(控股)2002-4-292002-11-30995995否
貿易公司任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科
福州華電房地產公連帶責
2技發展(控股)2001-8-232002-8-231,500.001,500.00否
司任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科
北京中華民族園藍連帶責
3技發展(控股)2000-7-262001-8-262,935.102,935.10否
海洋有限責任公司任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科北京中關村通訊網
連帶責
4技發展(控股) 絡發展有限責任公2002-3-262003-3-2526,000.0026,000.00否
任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司
北京中關村開武漢王家墩中央商
連帶責
5發建設股份有務區建設投資股份2003-6-252013-6-2446,000.0046,000.00否
任擔保
限公司有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科
中關村科技貿易中階段性
6技發展(控股)2010-1-1階段224224否
心商品房承購人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1
通報事項 2:獨立董事意見共 6 頁
北京中關村科
中關村科技貿易中階段性
7技發展(控股)2010-1-1階段1,118.561,118.56否
心商品房承購人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科
藍籌名座商品房承階段性
8技發展(控股)2010-1-1階段1,159.461,159.46否
購人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科
中關村科技貿易中階段性
9技發展(控股)2010-1-1階段138138否
心商品房承購人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中關村科技貿易中
北京中關村科
心商品房、藍籌名階段性
10技發展(控股)2010-1-1階段8,494.288,494.28否
座、藍籌名居承購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人
北京中關村科
藍籌名座商品房承階段性
11技發展(控股)2010-1-1階段1,585.001,585.00否
購人擔保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開
力鴻生態家園公寓階段性
12發建設股份有2010-1-1階段2,215.002,215.00否
商品房承購人擔保
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開
哈爾濱中關國際項階段性
13發建設股份有2010-7-22階段3,526.003,526.00否
目商品房承購人擔保
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開
哈爾濱中關國際項階段性
14發建設股份有2010-8-20階段1,160.001,160.00否
目商品房承購人擔保
限公司
北京中關村開
哈爾濱中關國際項階段性
15發建設股份有2010-10-18階段1,768.001,768.00否
目商品房承購人擔保
限公司
對外擔保余額(不含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公司提供的擔保)
98,818.40
對外擔保余額(不含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公司提供的擔保)占公司年末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
140.61%
凈資產的比例
北京中關村科第三方
北京中關村開發建
16技發展(控股)連帶責2010-5-262011-5-2516,200.0016,200.00否
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任保證
北京中關村科
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抵押擔
17技發展(控股)2010-12-152011-12-148,500.005,000.00否
有限公司保
股份有限公司
對外擔保余額(含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公司提供的擔保)
120,018.40
對外擔保余額(含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公司提供的擔保)占公司年末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凈
170.78%
資產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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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對外擔保余額(不含為合并報表
范圍內的公司提供的擔保) 98,818.40 萬元,占公司年末經審計的歸屬
于母公司凈資產的 140.61%;對外擔保余額(含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
公司提供的擔保)120,018.40 萬元,占公司年末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
凈資產的 170.78%。
2010 年 12 月 31 日擔保余額與 2009 年 12 月 31 日相比減少 7,027.60
萬元,主要包括:本公司為北京中關村通信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向
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貸款 2.7 億元提供的擔保減少了 1000 萬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按揭貸款階段性擔保減少 177.60 萬
元;本公司對子公司擔保減少 5850 萬元。
對于因 CDMA 項目對參股公司北京中關村通信網絡發展有限責任
公司(以下簡稱:中關村網絡)向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簡
稱:天津建行)貸款 2.7 億元提供的擔保,2007 年 12 月底,重慶海德
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海德)全體股東以其持有的重慶海德
100%股權質押給本公司,作為本公司對上述 2.7 億元擔保的反擔保;
同時珠海國利工貿有限公司(其持有中關村網絡 22.5%股權)出具書面
《擔保函》,為本公司對上述 2.7 億元擔保提供反擔保。2010 年 10 月
中關村網絡償還天津建行 1000 萬元,本公司擔保余額減至 2.6 億元。
2011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2011 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審
議通過關于受讓重慶海德實業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本公司受讓
評估價值為 3 億元的重慶海德 100%股權以及該股權項下的所有權利,
股權轉讓款人民幣 3 億元整,三年內付清。該股權轉讓款由本公司直
接支付給中關村網絡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開立的賬
戶中,歸還其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貸款。隨著本
公司逐步支付股權轉讓款,將相應降低本公司擔保余額。
武漢王家墩中央商務區建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王家
墩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了 18.4 億元借款合同,作為股東中關村
建設為上述借款提供 4.6 億元擔保。中關村建設已將所持王家墩公司
8%股權轉讓給泛海建設控股有限公司,擔保尚未轉移。王家墩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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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9 日出具書面公函,說明該公司項目土地抵押權已落實,
且價值完全可以覆蓋國家開發銀行貸款余額,該公司將盡快與國家開
發銀行協商解除中關村建設的擔保責任;2010 年 12 月 24 日《關于解
除開發銀行貸款擔保進展情況的函》中稱向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
提出解除中關村建設為其 4.6 億元貸款提供擔保的申請于 2010 年 10
月 14 日由湖北分行貸款委員會審議通過,并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上
報總行,其將積極促成總行同意解除中關村建設擔保責任。
公司對外擔保事項全部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規定
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
2011 年 3 月 31 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2011 年度第三次臨時會
議審議通過《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建立了完善的對外擔保風險控制制
度。
在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中,公司充分披露了對外擔保的擔保金額、
擔保類型等詳細情況和存在的風險。
對北京國信華電物資貿易公司、福州華電房地產公司、北京中華
民族園藍海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擔保,本公司已就因被擔保方違約
可能承擔的擔保責任全額計提了預計負債。
鑒于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通知》規定的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
產的 50%,故此今后上市公司任何一筆擔保均需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三、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意見
公司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及完善了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
形成了較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公司組織機構完善,具備科學有
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公司治理和經營活動規范運作,內部控制
重點活動基本能夠按公司內部控制各項制度的規定進行,公司對關聯
交易、對外擔保、重大投資、信息披露、財務報告等方面的內部控制
政策和程序完備、有效。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面、客觀、真
實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對董事會的《2010 年度內部控
制自我評價報告》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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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會計政策變更及追溯調整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提交的《關于會計政策變更及追溯調整的議
案》、《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4 號的通知》(財會[2010]15
號)和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北京中關村科技
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會計政策變更的專項說明》(京
都天華專字[2011]第 0316 號)等相關文件,并聽取相關人員介紹情況
后,認為:公司按照財政部 2010 年 7 月 14 日發布的《財政部關于印
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4 號的通知》第六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變更會
計政策,并對以前年度進行追溯調整,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公司董事會
審議該議案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對于證券投資情況的意見
我們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報告工
作的通知》的要求,對公司報告期內證券投資情況進行了認真的了解
和查驗,現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制度健全。公司制定了《證券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嚴格界定
審批流程,注重加強財務資金部、監察審計部和監事會的監督管理職
能,充分發揮董事會、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的科學決策職能,嚴控
投資風險。
2、方針得當。董事會綜合考慮了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做出了“鎖
定收益,回收資金,聚焦主業,再謀發展”的決定,方針策略符合公
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3、操作合規。報告期內中關村青創嚴格按授權操作,未發現證券
投資違規行為。
六、對于 2010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意見
經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公司 2010 年實現歸屬于
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10,461,780.47 元 。根據《公司章程》第 193
條規定:“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
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鑒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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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度出現較大數額的虧損,2010 年度未分配利潤用于彌補以前年
度虧損。
公司 2010 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利用公積金轉增股本。此
分配預案尚需經公司 2010 年度股東大會批準。
故此我們同意公司 2010 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利用公積金轉
增股本。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